为创建舒适、平安、环保、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0号)精神,我厅起草了《广西“宜居小区”评价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12月7日前发送到gxjstfcc@126.com。 联系人:李学智,联系电话:0771-2264311
附件:广西“宜居小区”评价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