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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调查的通知
2020/1/21 18:22:5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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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0〕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10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对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进行了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报表系统”)。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均须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报送流程

    (一)各单位应于2020年2月28日前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栏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平台入口”,免费应用统计报表系统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1)扫描件,无须报送书面材料。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对各地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复核。

    (三)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除完成统计报表数据报送外,还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他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的扫描件上传至统计报表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本辖区的报表统计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本辖区应报送的单位按时限要求报送,确保报送数据质量。其中,各市应对2018年度未报送报表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进行重点督促。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附件3),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漏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本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与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对拒不报送或迟报、瞒报2019年统计报表的,将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换发2020年度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并在2020年度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中进行重点检查。我厅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督促把关不力、上报率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四)各单位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在上报过程中如遇到软件填报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771-2260060。

 

  附件:⒈ 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附件1.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doc

       ⒉  2018年度统计报表未报企业一览表  附件2.2018年度统计报表未报企业一览表.docx

       ⒊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3.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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