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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桂建质安管〔2021〕32号)
2021/6/9 18:33:3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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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我站于2021529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为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共有139家检测机构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本次能力验证采用同批号混凝土预制的10块非泵送混凝土构件作为能力验证样品,样品通过抗压强度均匀性测试,满足本次能力验证要求。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严格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能力验证结果

我站于62日组织召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专家评审会,完成了相关评审工作,具体评审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共139家,其中验证结果“满意”的有117家,占比84.2%;验证结果“基本满意”的有6家,占比4.3%;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有16 家,占比11.5%验证结果满意率较2020年提升5.0%。(名单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能力验证现场的观察情况及检测机构上报的结果资料分析,大部分检测机构的测区划分规范,操作过程熟练,计算结果准确,验证结果满意,但仍有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数据填写及过程计算错误,影响了验证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仪器使用方面。个别检测机构在能力验证前未按要求完成仪器设备调试准备工作,现场检测时仪器无法获取回弹值,延误检测时间。

(二)现场操作方面。一是部分现场检测人员在测区布置时未按规范要求与构件端部保持相对距离,测区布置面积过小且相邻两测点净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个别检测机构对同一测点进行了反复测量,影响回弹值。

(三)结果计算方面。一是个别检测人员在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计算时出现错误,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计算错误或未精确至0.01MPa;二是原始记录抄写错误,校核、批准人员未严格把关,导致后续计算结果错误。

四、处理措施

根据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依据此次能力验证结果,对相应的检测机构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希望继续保持,但仍需对照上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进行自查,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二)对验证结果“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求认真查找原因,自行与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开展比对验证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6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站。

(三)对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予以全区通报,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并要求必须参加我站组织的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督促辖区内相关检测机构认真整改,对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回弹法检测技术能力。

(二)有关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数据修约和数据计算方面,切实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

资料报送联系人:覃科,联系电话:0771-5846195;地址:南宁市北际路11308室。

    

    附件: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能力验证结果.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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