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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多元投入 灵活开放——谈灾后重建基础设施的投融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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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30 9:30:26 来源:中国建设报 |
2008年5月12日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的8.0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交通、水利、能源、通信、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损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首要任务,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纷纷采取各项紧急措施,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
现在灾后重建的艰巨任务已经摆到了政府的面前。此次地震造成各类损失巨大,灾后进行基础设施重建,将面临着庞大的资金缺口。因此,确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灵活开放的灾后重建基础设施的投融资策略至关重要。
采取政府行政主导、多元投入、灵活开放的投融资策略,首先要认识到,面对这样大规模的地震灾害,灾区重建基础设施是一项耗资巨大、长期艰巨的任务。大量基础设施要在崇山峻岭、河流峭壁上建造,要从已经成为一片废墟且非常分散的县城、乡镇中崛起,所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相当复杂、十分严峻的。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没有各级政府的全力支持,灾后基础设施的重建根本不可能完成。因此,灾后重建的主导力量一定是政府。政府不仅要制定出得当的重建规划,同时要围绕资金投入和融资问题进行规划和推动,在政府资金主导下,保证各地重建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像英国,灾难发生后,政府非常重视灾区受损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各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每个地区的“紧急规划机构”会要求地方评估办公室对灾区基础设施进行损失程度评估和负债能力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金资助,并采取减免税收等措施,以便使灾区生产和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各政府部门还会向受灾地区提供恢复生产和建设的建议和支持,包括提供建设规划及融资建议等。这当然也是灾后重建时,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基础保障工作。
其次,我们要看到,此次地震灾害的一个特点就是受灾损失大、区域广、设施分散。这也为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不仅仅是投入资金上的问题,还有重建机制、资金使用效率和建设速度的问题。我们提出要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就是要在加大政府救灾投入,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拓宽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渠道,建立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民众、国际社会和灾民自己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救灾资金投入体系,使地震灾害的重建工作更具开放性。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灾后重建的经验,引入更多的民营机构、社会资本和海外资金,投入到灾区基础设施的重建中,不断加大非政府资金在受害地区的投资强度和建设力度。在台湾,就有专门关于政府资金与民间资本结合、加速地震灾后重建的具体措施,包括筹建重建基金、合理规划运用重建资金、有效执行建设预算、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重建以及建立民众、专家、企业、政府合作机制等措施。
第三,在政府主导和多元投入,进行灾后基础设施融资、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采用更加灵活、开放的运作方式,将政府资金与民间捐款结合起来、将国际组织援助和国内企业的赈灾义举结合起来、将单个基础设施项目重建和区域成片开发集合起来,减少政府财政的压力,减少由于资金不足对灾后基础设施重建的影响,加快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可以根据不同的建设阶段采取不同的融资建设模式,对不同的基础设施采用不同的融资建设方法。要大力提倡和鼓励针对重大地震等灾后重建项目进行金融产品设计和融资创新,解决重建的资金筹集问题。比如在重建初期,我们可以以政府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为主,把与灾区人民生活和生产急切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重建放在首位,进行优先建设。同时,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规划的资源和资产状况,搭建建设融资平台进行后续贷款建设和融资;也可以通过国内外参建企业、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援助和贷款进行建设。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性质、产生回报方式等,研究和采用适合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进入的方式,包括通过采取BT、BOT、PPP等融资方式引进投资,也可以通过委托成片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的灵活融资。
为加快重建灾区的基础设施,国家还可借这次灾后重建之机,研究出台一些针对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的金融产品,如汶川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基金、汶川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债券等。把巨额重建资金的募集与激发中国公民意识、体现赈灾义举结合起来,既给灾后重建的资金找到了来源,又给广大的民众找到一个稳定的投资方向,还体现了民族团结、携手共建支建美好家园的人性光辉,可谓一举三得。丁伯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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