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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水污染处理有了指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地震灾区城市供水应对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技术要点》
2008/6/6 19:06:53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日前,针对地震灾区饮用水源可能发生的污染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四川省建设厅下发了《地震灾区城市供水应对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技术要点》,为地震灾区水厂处理各种次生污染提供了指南。

  针对地震灾区可能发生的各种水源污染,《要点》分别针对水中含有致病微生物、杀虫剂、嗅味和氰化物等有毒物质、重金属污染物、可吸附有机物等五种导致水污染的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针对致病微生物,《要点》提出,细菌和病毒可以通过消毒工艺灭活。在水源微生物浓度明显增加,出现较高微生物风险时,必须采取加大消毒剂投加量和延长消毒接触时间的方法来强化消毒效果。针对水中可能存在杀虫剂的情况,《要点》提出,应用预氯化、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等技术,分别去除敌敌畏、溴氰菊酯、乐果等杀虫剂。为了去除水中嗅味和氰化物、砷等有毒物质,《要点》提出,在保障对微生物的消毒效果和去除浊度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在取水口加大氧化剂量,氧化水源水中出现的嗅味及可氧化性污染物。对于水中所含的重金属物质,《要点》主要提供了调节进水pH值的处理方法。对于水中可能含吸附有机物的情况,《要点》提出强化吸附的方法,在保障对微生物的消毒效果和去除浊度的基础上,可通过在取水口大量投加粉末活性炭,吸附水源水中出现的较高浓度的可吸附性污染物。 (记者 张际达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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