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雨季,做好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安置点防洪排水工作十分重要。为切实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防洪排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四川、陕西、甘肃省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立即组织受援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过渡安置房安置点的防洪排水系统逐个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与安置点配套的市政排水管线是否满足泄洪排水要求,承担安置点泄洪排水任务的河道是否畅通等。对发现的问题,受援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每个过渡安置点具有完善的防洪和排水系统。
二是受灾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当前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防水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加强室外排水设施建设,避免场地积水。要认真做好安置点地基处理与边坡加固工作,防止雨洪水引发的地基沉陷和边坡坍塌。
三是对安置受灾群众较多或处于低洼地段的安置点,受灾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安置点的防洪排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米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