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市财政局副局长严静昨日进行了详解。未来将有数百亿资金投入重灾区城乡建设,主要来源包括市财政筹集、银行信贷、金融产品、社会捐赠、政府外债、投资基金及其他资金等7个方面,可谓集“天下财力”。其中金融机构将发行各类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债券等金融产品,募集部分重建资金。
市财政筹资 压缩行政经费
根据这份办法,市级财政要在3年内筹集50亿元。其中,今年就要筹集10亿元资金,2009年筹措20亿元,2010年20亿元。这些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从“国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四川省省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补助成都市财政的资金;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财力定额安排的资金;市级统筹区(市)县的援助资金;压缩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削减市级部门预算支出和调剂市级专项资金的部分资金等等。
引250亿信贷
利率最高下浮10%
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正与成都市协商,准备投放大规模信贷支持灾后重建。据测算,这些金融机构给我市的信贷规模约250亿元。按照协议,这部分资金贷款期限不低于15年(含5年宽限期)、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5%~10%。市发改委副主任陈绍充透露,国开行震前曾与成都市谈好了部分贷款项目,可以直接转用于灾后重建。
此外,成都市将鼓励社会捐助,引导捐赠资金;利用政府主权性外债的原则,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提供重建贷款资金;鼓励市级政府相关投资公司入股参与有关投资基金的募集,同时通过有关投资基金的项目投资参与重建。
分配形式多种
或发补助或提供贷款
至于这些资金的运作方式,严静表示将按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要求,尽可能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按轻重缓急分配使用。其分配形式包括发放居民个人补助,提供项目贷款、贷款贴息、投资补助,注入资本金等,主要对重灾区的城乡居民住房倒塌毁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面对如此大笔的重建专项资金,成都拟定出一套细致的监督管理体制。资金使用决策过程中还将吸纳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意见,接受有关专家学者咨询。成都市还将设立重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立严密的审批规程,并实施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设备、产品和劳务一律实行政府采购,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重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而成都市审计机关则负责对资金实施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审计或专项审计。(记者 唐小涛 实习生 任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