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甘肃省建设厅将对全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将视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记录、吊销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等处罚。
此次监督检查活动从现在开始至10月初结束。范围将覆盖全省地震灾区所有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类需重建、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农民灾后重建单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工程及灾后整村重建项目。监督检查将在建设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实行县(区)普查、市(州)抽查、省级督察的监督检查方式。省建设厅将结合县(区)、市(州)检查情况,对全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程实施督察,督察范围涉及所有受灾市(州),重点检查地震重灾县(区),督察的项目应达到重建项目的5%以上。检查结束后,将对监督检查结果向全省进行通报,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对督察发现的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视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记录、吊销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等处罚。 (赵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