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获悉,汶川地震灾区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在上报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后实施。根据该方案,全省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将在3年内完成,重建城镇住房将享受多重优惠,现金补助为每户平均2.5万元。
会议决定,通过多种方式对在地震灾害中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给予补助和优惠。现金补助根据受灾家庭收入状况和人数确定,并分若干档次执行,补助标准为户均2.5万元。政府还将通过税费减免、土地划拨等方式,对城镇住房重建给予政策性补助;通过组织建设安居房和廉租房、限定成本和利润空间给予政策性房价优惠,让补助对象享有低于本地普通商品房市价的价差优惠。
会议要求灾区市(州)、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安居房,向住房(包括租住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出售、出租。安居房的建筑面积控制在每套40~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每户限购买或租赁1套。同时,政府要加大廉租房保障力度,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每套40平方米左右,不得超过50平方米。(记者 向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