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中明确,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建房税费减免优惠和房价政策性优惠等补助。其中,资金补助通过现金发放方式实施,标准为户均2.5万元,符合补助条件的每户受灾家庭只能享受一次。